伊犁地区立式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型号
低倍数泡沫:
灭火作用:低倍数泡沫的灭火作用决定于冷却作用和隔绝作用,其作用程度取决于火灾发生的条件。冷却作用是靠泡沫本身及从泡沫中析出的水产生的,用泡沫扑救固体物质的阴燃火灾(如木材、纸张、防止品等)以及扑救能形成受热层的石油和液体(适合做燃料的液体)火灾时,泡沫的冷却作用占优势。由于泡沫形成泡沫层,能阻止氧气接近火焰区,达到隔绝空气灭火的目的。
应用范围:低倍数泡沫主要用来扑灭可燃液体(汽油、石油、苯等)火灾和固体物质(木材、橡胶、纸张、塑料等)火灾,可保护油罐、矿井和储有可燃物液体及可燃物固体材料的仓库,防护火灾对附近房屋和油罐的热辐射,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能防止复燃。但因低倍数泡沫的水溶液有较好的导电性,所以不能用于电气设备火灾扑救,同样不能与轻金属(如锰、铝、钠、钾、锉、镁等)接触。
(3)抗溶性泡沫灭火剂一种扑救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剂。现在主要是以水解蛋白或合成表面活性剂为发泡剂,添加海藻酸盐类天然高分子化合物而制成的高分子型抗溶性泡沫灭火剂;由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和触变性多糖制成的凝胶型抗溶泡沫灭火剂;以蛋白泡沫液添加特制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和多种金属盐制成的氟蛋白抗溶性泡沫灭火剂;以聚硅氧烷表面活性剂为基料制成的抗溶性泡沫灭火剂。贮存环境温度须适宜。泡沫灭火剂的包装容器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不能置于露天曝晒。泡沫液贮存环境温度上限一般为40℃,下限一般按其流动点上推2.5℃。贮存温度过高或长期曝晒,泡沫容易发生老化变质;贮存温度过低,使泡沫粘度增大,会影响混合比,降低泡沫质量。
泡沫罐比例混合设备的混合份额稳定准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提供泡沫混合物。2.消防泡沫罐压降损小,但喷发泡沫穿透能力强,能更快地灭火。3.消防泡沫罐可以节省泡沫液,降低消防成本。消防泡沫罐的胶囊将水与泡沫液隔离。如果泡沫液一次没用完,下次可以储存在胶囊中继续使用,混合精度稳定。4.无论是高.中.低倍数的泡沫灭火剂,消防泡沫罐的应用范围都比较广。5.立式,卧式,移动式等多种形式消防泡沫罐,适用于各种场合。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几种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1、家具、被褥等起火:一般用水灭火。用身边可盛水的物品如脸盆等向火焰上泼水,也可把水管接到水上喷水灭火;同时把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泼湿降温。但油类、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2、电气起火: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市场上纯度不高的七氟丙烷灭火剂或充装不是灭火剂的氟利昂制冷剂等等。这种现象重点是对瓶组抽取剂成分检测。4、驱动气体氮气重量代替七氟丙烷(全氟己酮)灭火剂重量。这实际就是有意短斤少两违规,产品铭牌上只标注1~2个重量参数。这种现象重点是检查三个重量标注和对瓶组称重检测。七氟丙烷作为常用的消防气体灭火系统之一,得到了使用单位的青睐,但由于上述中七氟丙烷的特点,需要由单位来进行设计用量,才能保障财务人员的。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是独立成套、全淹没方式的气体灭火设备,具有可移动便捷、安装方便、外形美观的特点。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是安装在防护区内部,不破坏防护区结构,火灾发生时可直接喷射到防护区内。气体灭火剂空瓶部件重量由阀门、钢瓶(钢瓶底圈上W处标注重量参数)、虹吸管三部分组成。部分生产企业空瓶部件重量只计算钢瓶重量,将阀门和虹吸管两部分重量作为剂重量,这是违规的,就是一种自欺欺人变相短斤少两的伎俩。第二关键重量参数是驱动气体氮气重量。部分气体生产企业将贮压式剂瓶组内驱动气体氮气也作为七氟丙烷剂,这种现象也是短斤少两违规现象。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应在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5min内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带延时器的水力警铃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时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干式灭火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内,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开启末端试水装置2min内,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当采用瓶组系统且在同一防护区内使用多组瓶组时,各瓶组应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2)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运行。3)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运行。4)采用柴油泵作为备用泵时,柴油泵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15s。1)用于保护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物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30min。